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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医保目录会不会让医院“不高兴”

2009年12月02日 09:39  来源:药历网  作者:药历网  564次点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其中,确实汲取了旧版基本药品目录的不足,在报销药品种类和报销制度安排上,出台了不少令人眼前一亮的政策。譬如,甲类保障性药品可100%报销;用药限制提高了12个百分点;特殊疾病和紧急抢救用药经申报也可报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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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其中,确实汲取了旧版基本药品目录的不足,在报销药品种类和报销制度安排上,出台了不少令人眼前一亮的政策。譬如,甲类保障性药品可100%报销;用药限制提高了12个百分点;特殊疾病和紧急抢救用药经申报也可报销等等。

人们期待新的医保目录能够让患者用上廉价高效的药品并重塑医疗行业的形象和威信,但其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却让人担心。

一方面,药品定价虚高的格局依旧没有改变。现在,各地大都建立了省级集中网上药品公开招标采购,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可以平等竞标。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站在本地区药企的一边,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药品,而大中型企业又常常被优先照顾。如此一来,药品采购既排斥了外地企业,也挤对了中小企业。由于本省大中型药企“俘获”了政府药品采购,药品价格难免仍会虚高。正如一位卫生部高官坦言,不少企业虚报成本造成了政府定价虚高。

与此同时,没有配套的激励机制,基本药品目录也很容易沦为一种摆设。倘若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院就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也就会直接减少医院的收入,自然会让长期依赖“以药养医”的医院感觉“不高兴”。这就需要政府推进配套激励机制,用财政补贴给医院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不少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就可能出现生存困难,只有在患者身上打主意,重新走上“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固有套路上,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也将因此形同虚设。此外,约束医生的机制尚未架构起来。医生们是否愿意按既定目录“出牌”?如果不,该如何处罚?

可见,在这一系列问题没有明确答案之前,国家医保目录新政的效果,恐怕很难令公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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