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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建议暂停利莫纳班上市

2009年03月25日 09:29  来源:EMEA网站  429次点击

2008年10月,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发布信息称,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经评估后得出结论,认为利莫纳班(rimonabant,Acomplia)的效益不再大于风险,应在欧盟范围内暂停使用。利莫纳班许可证持有者为赛诺菲-安万特公司。

2008年10月,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发布信息称,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经评估后得出结论,认为利莫纳班(rimonabant,Acomplia)的效益不再大于风险,应在欧盟范围内暂停使用。利莫纳班许可证持有者为赛诺菲-安万特公司。

利莫纳班于2006年6月在欧盟范围内获准,为辅以饮食调节和运动的减肥药。自利莫纳班首次批准上市以来,有关精神科副作用(尤其是抑郁)的警告已被包括在产品说明书中。此后,利莫纳班的产品信息多次被更新,强调产品禁忌并加强有关精神科风险的警告。

在对现有资料(包括上市以来的各项研究数据)进行效益/风险评估的基础上,CHMP在10月20-23日的会议上确认,肥胖或超重患者使用利莫纳班的精神科风险约为安慰剂的两倍。CHMP认为,上市后数据和正在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严重精神科疾病较上市前临床试验阶段更普遍。CHMP同时认为此风险尚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加以规避。此外,CHMP注意到利莫纳班在临床上的有效性比预期的还要有限,因为数据表明患者使用利莫纳班的时间较短。

EMEA建议医师不要再为患者处方利莫纳班;患者虽没有必要立即停止利莫纳班的使用,但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停药。

CHMP的建议将很快被提交给欧委会,以便在欧盟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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