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
死胎(fetal death)。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称为死产(stillbirth),亦是死胎的一种。
死胎在宫腔内停留过久能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胎儿死亡后约80%在2~3周内自然娩出,若死亡后3周胎儿仍未排出,退行性变的胎盘组织释放凝血活酶进入母血循环,激活血管内凝血因子,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消耗血中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等凝血因子。胎死宫内4周以上,DIC发生机会明显增多,可引起分娩时的严重出血。
孕妇自觉胎动停止,子宫停止增长,检查时听不到胎心,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不符,B型超声检查胎心和胎动消失。胎儿死亡过久见颅板塌陷,颅骨重叠,呈袋状变形。
【处理】
死胎一经确诊,应尽早引产,经羊膜腔注入依沙吖啶引产。或用地诺前列酮促宫颈成熟,再用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应严密观察,防止并发症。产后仔细检查胎盘、脐带及胎儿,寻找死胎发生的原因。
胎儿死亡4周尚未排出者,应行凝血功能检查。若纤维蛋白原<1.5g/L,血小板<100×109/L时,可用肝素治疗,剂量为每次0.5mg/kg,每6小时给药一次。用药期间以试管凝血时间监测。一般用药24~48小时后,可使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复到有效止血水平,然后再引产,并备新鲜血,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